1、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2、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根据《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条例》规定,在广州,生育保险费用可以报销:
1、职工生育保险给付,原则上可享受财政垫付,每月150元/人,最高1200元/年/人,最多财政垫付四个月的保险金;
2、妊娠期间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可由保险公司报销,报销标准为投保人半年内缴费金额的百分之六十九;
3、分娩期的住院津贴,报销标准不低于投保人半年内缴费金额的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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