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
2.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医保业务综合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桂林生育险的报销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须向社保局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表、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等一系列资料。
生育女职工须向社保局提供计划生育签具的生育证明、婴儿出生证明、个人身份证件、医疗证申领表、医药费报销清单等等。
受理(即时)→初审(10个工作日)→复核(5个工作日)→结算科支付(5个工作日)
1、打印《桂林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回执单》一式两联,给办人核对后签名,第一联结算科留存,第二联交予经办人;
2、医疗费用审核;
3、医疗费用结算;
4、分管领导复核;
5、打印《桂林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结算科留存,第二联及医疗费用发票(原件)转交财务科;
是可以的,分娩或进行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都可以走生育报销,拿生育津贴。
产检前的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出院小结等前往当地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手续,也有些是在当时在医院的时候就进入了统筹账户,直接可以报销一部分。
生产费用在出院时拿好缴费单直接在缴费窗口,会有专门人员为您办理生育险险抵扣。
50%
男方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男方生育险的报销比例为50%。依法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可到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男方生育保险报销比例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男方补助:1300元。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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