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南京***首页—医保服务—零星报销掌上预审—生育保险。
3.选择报销类型:生育津贴。输入手机号码,点击申请报销即可。
在网上申请生育津贴流程:参保人在当地定点医院住院分娩并办理社保结算,或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后,用人单位即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生育津贴申领。
3、生育津贴网上申报;
5、生育津贴网上申报;
6、阅读生育津贴网上申报须知;
7、选择未核算记录;
8、核算;
9、选择已核算记录;
11、社保经办机构将在单位提交审核后的30天内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计发生育津贴
1、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申领条件及流程
(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结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条)。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注:申领流(引)产津贴的无需提供上述(3)。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费。
2、【社保查询,五险一金查询】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待遇标准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
(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参保满10个月不足12个月的,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0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流(引)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引)产42天的标准支付。
(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
方法一:线下办理
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及第三个的夫妻,可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或受委托的居民委员会,免费办理生育登记。
夫妻双方户口均在市外,居住在本市的流动人口,可以按规定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服务。
方法二:线上办理
一、我的南京***
1.打开“我的南京***”,进入办事栏目。
2.点击“生育登记”,开始申请。
3.填写申请人[_a***_]和配偶信息,并上传双方***正反面照片、结婚证照片、户口本照片(含所有子女页)。
4.选择受理单位,可以是夫妻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社区或居住地所在社区。
5.对已输入信息进行确认。
6.夫妻双方签署承诺书。
二、江苏政务服务***
第二步:点进“婚育养老”点击“生育登记”。
第三步:选择生育登记办理事项。
第四步:填报夫妻双方及已生育子女信息,上传夫妻双方***、户口簿、结婚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第五步:确认申请信息,夫妻双方签名提交信息。
一、现场办理程序:
1、申请人携带办事指南中“需准备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填写好《领取江苏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提出申请。
2、居委会、街道人口计生办加具意见。
3、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发证。
二、网上办理程序:
1、申请人登录婚育服务中心,在线填写《领取江苏省***生育服务证登记表提交,打印网上申请回执及在线提交后的业务表单。
2、申请人携带办事指南中“所需材料”及网上申请回执去女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女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加具意见。
3、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后发证(申请人根据在线申请回执或结果反馈信息去指定地点领证,或者通过送件上门方式获得。)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tbxdl.cn/post/59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