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主要用于确定自己从参加工作开始到实际缴纳社保这个时间段的工龄;
3、视同缴费年限预审表;
4、其他要求的资料。
准备好以上资料后,即可在退休前2个月(各地政策不同,需对应参考)进行对应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申请。
通常来说,满足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人员,在退休前可携带自己的户口本、人事档案等资料前往社保机构领取视同缴费年限预审表进行办理;或者所在单位直接为员工在退休前进行统一办理,社保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对应养老金。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一般在办理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时,会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个人人事档案的缺失,毕竟一般来说个人无法查询自己的人事档案内容,且时间较为久远,很容易出现档案内容缺失的情况。这个时候大家也不用着急,如果可以查找到单位的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凭证、入职报到存根或者其他能证明自己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明,进行复印后加盖档案复印专用章,社保部门一般也会认可,并进行对应认定办理。具体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一、需提供材料:
2、原参加过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单、手册、台帐。
3、按要求所需提供的其它材料(招工表、军官转业证等)。
二、审核材料:
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发给《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 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补填表》、《 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基金补缴汇总表》、《企业城镇劳 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及一些附属表格。
工具/原料
养老保险
方法/步骤
1、填写“就业人员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负责交纳社保的人员送当地人社局备案存档;
3、准备***复印件,如果中专以上学历的还需要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交至单位负责交纳社保的人员;
4、单位负责交纳社保人员填写增员表或网上直接申报增员表电子版图片;
5、单位交纳社保的人员去当地人社局办理审核手续,加到公司账户;
6、人社局审核完成,和单位其他人员一起按月交费即可;
一、停保所需资料
1、按“退休”原因停保的,提交《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帐户记录表等相关资料。
2、因“死亡”原因停保的,提交《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证明、户藉注销证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个人帐户记录表等。
3、因“出国定居”原因停保的,提交《出境登记卡》及户口注销证明等。
4、因“统筹范围转出”或“跨统筹范围转出”原因停保的,提交转入单位接收证明或转出单位、转出个人的转移申请(转移单)、《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个人帐户记录表等。
5、因故“暂停缴费”的,提交开除、除名、辞职、辞退、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失踪、***等相关证明。
二、办理参保缴费人员停保程序如下:
1、申请:参保缴费单位填报《辽宁省从业人员 年 月社会保险费人数[_a***_]增减变动表》,参保缴费人员本人(继承人、代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对因统筹范围转出、跨统筹范围转出原因减少的,还应填报《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
2、审核:社保机构业务经办人员审核相关材料,根据记载的缴费单位(或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情况,核查参保缴费人员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记录。对有欠费的,应按规定进行补缴。
3、业务处理:对于符合上述原因减少人员,在参保缴费人员社会保险档案和参保在职职工数据库记录停保类型、日期、原因等信息,并予封存。
社保补缴方式: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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