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强制性。社会保障制度是***依据法律、法规强制实施的制度,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任何单位、个人必须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就社会保险缴费率和缴费额度讨价还价。
第二,互济性。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具有使国民收入由高收入阶层向低收入阶层、由经济效益好的行业向经济效益差的行业转移支付,也存在着社会保险资金由劳动者转移给老年人使用的代际之间收入分配的特征。
第三,储备性。社会保障制度的参保人通常按照***的规定缴纳一定金额的社会保险费,这些缴费形成社会保障基金,储存待用,这使社会保障制度通常具有了储备性。对于劳动者个人而言,在年轻时期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领取自己年轻时储蓄的一部分收入,这实际上是劳动者收入的延期支付。
第四,补偿性。社会保障给予公民的物质帮助仅限于收入损失的补偿,在劳动者或者公民没有工作或者收入中断时,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帮助。但是,社会保障仅保障劳动者(或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为限度,避免经济补偿带来的负效应。
第五,***性。设立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行为,是体现***意志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而设立的制度,是追求社会效益目标的。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国民收入再分配形式是通过一定的制度实现的。我们将由法律规定的、按照某种确定规则经常实施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体系称之为社会保障制度。由于各国的国情和历史条件不同,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内容不尽一致。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为满足社会成员的多层次需要,相应安排多层次的保障项目。
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实施范围普及化
基本社会保障的实施范围应该广泛,要普及到全体社会成员。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方面,普遍地存在着生、老、病、死、伤、残以及失业的风险,需要社会给予保障;另一方面,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有责任使所有社会成员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这是由社会保障权利平等的理论和社会保障的普遍性原则所决定的。
基本保障社会化
基本保障社会化,就是要将企业保险、单位保险改为社会保障,建立独立于企业和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保障社会化,即社会保障资金实行社会统筹,进行社会化管理,社会成员在遭遇到暂时或永久的风险、生存发生困难时,由社会提供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的保障。这样,就可以摆脱企业保障形成的职工对单位的依赖和依附,以及企业对职工的终身保障责任,从而有利于现代企业和新型的劳动制度的形成。
保障制度一体化
社会成员都有享受社会保障的平等权利,市场经济和劳动制度改革又要求劳动者在全社会范围内自由流动,因而要建立一体化的基本保障制度。一体化,是指在全国或省、市、自治区范围内,对所有的劳动者和社会成员在资金的筹集比例和给付标准和办法上是统一的,不应由于所有制和身份的不同而有差别。一体化的基本保障制度,是由国家立法规定的,只保证
社会保障主要特征是教育、医疗和生活三个大方面。教育现在全国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就是充分保障体现了***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医疗上基本实现了全国城乡医疗保障体系,正在加大力度根据国情和不同地区的特点,制定有效医疗措施。
生活上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中国人已经从温饱实现了小康水平。
(1)强制性。所谓强制性,是指社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实施都是通过法律进行的。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要求社会化,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企业和社会成员都必须参加。
(3)***性。所谓***性,是指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实施社会保险完全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
(4)社会公平性。社会保险作为一种分配形式具有明显的公***征。一方面,社会保险中不能存在任何特殊阶层,同等条件下的公民所得到的保障是相同的。另一方面,在形成保险基金的过程中和在使用的过程中,个人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并不严格对价,从而体现出一定程度的社会公平。
(5)基本保障性。社会保险的保障标准是满足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因为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们的收入稳定、生活安定,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6)互济性。社会保险通过法律的形式向全社会有交纳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社会保费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并在全社会统一用于济助被保障对象,同时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可以从统一基金中相互调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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