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邀请,跟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我的社保卡是2017年办理的,但是从2019年的10月份才开始缴纳社保,能够领取生育津贴吗?我们领取生育津贴的前提条件是正常缴纳生育保险并且再生小孩的之前,就必须完成12个月连续不断的缴费,那么才可以享受到生育津贴的待遇。而且,生育津贴个人是不可以购买的,也就是说你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是不可以选择缴纳的,只能够通过自己所在的企业单位同时来缴纳五险,那么这五险当中才包括生育保险。
如果你是今年的10月份以后生育,那么从2019年的10月份到2020年的10月份,刚好满足了连续12个月以上的连续不断的缴费年限。这种情况下你是符合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是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你生小孩之前一定不能够出现任何的中断,必须从企业单位正常请上生育缴纳了,基本上是在4个月到6个月左右,再休生育***期间,那么就可以享受到生育津贴的待遇。所以说生育津贴对于一个人来讲,那么更重要的是在于有没有正常参加生育保险,并且要保障生小孩之前12个月的连续的参保,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只要是你正常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享受生育津贴是完全没有问题生育,今天一共是两方面,一方面就是说你在休产假期间的这几个月,每个月大概都是会给两三千块钱左右,大概加在一起不到2万块钱,然后还有一部分的待遇是生小孩的,这个手术医疗费用大概是可以报销4000块钱左右,那么二者加在一起,最终拿到这个手的总额应该是在2万块钱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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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山东临沂这边需要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才可以报销,2017的住院报销纯2017年的费用在医院直报是延期到2018年1月31日了,超期以后就要回到当地乡镇医院报销,日期是截止到2018年2月28日。
你好,我曾从事人事工作,在这里给你解答一下。***如你媳妇的产期在18年8月,那么在生育前你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已满12个月并继续缴费,你媳妇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待遇了(也就是可以用你的报销)。除此之外,你还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2.看护***期间,男职工享受带薪休假,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或是享受社保机构发放的看护津贴。
综上,只要丈夫买了生育保险,全职妈妈们生孩子的医疗费也可以报销。而且丈夫还可以享受带薪休看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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