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否则无法享受生育险待遇。生育险的报销条件之一是生育前必须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即使没有交满,但如果配偶交满一年的社保也可以报生育的费用的,但是没有女生特有的4个月的工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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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1职工生育津贴=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生育津贴享受天数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再增加30天,共128天;
2、难产的,增加产***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15天。
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15天;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42天。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天数计算。
2.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
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期计发。
4.
生育险医疗费定额标准为:顺产1200元,剖腹产3000元;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婴增加..
浙江生育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
一,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二,生育津贴报销标准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4、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5、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1、连续缴纳六个月可以报销。
2、参保人在生产之日,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3、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4、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
5、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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