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医保在太原生孩子是可以报销的,但具体报销政策需要参考当地医保部门的规定。建议在太原市生育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社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条件、报销比例和报销流程。同时,也建议在生育过程中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二.生育营养与围产保健报销标准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报销标准
1.流产400元;
2.顺产2400元;
3.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4.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职工产***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费由单位照发。
五.***生育手术费报销标准
包括因***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太原生育津贴网上申报流程:登录山西医保官方网站,点击网上服务大厅,以经办人员账号密码登录,点击综合申报,打开生育津贴网上申报,勾选网上申报须知后,维护该企业账户信息,选择要核算的记录,点击核算,待核算记录生成后,提交等待系统审核。
根据山西省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12月19日公布的公告,2018年起,太原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妇女,在定点医院生孩子,只要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都可以在医院直接报销,不需要先行垫付随后再报销的麻烦。
太原市城乡居民医保规定,住院分娩实行限额报销,产前检查费和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最高报销限额,顺产和助娩产提高到1500元,剖宫产提高到3000元。实际结算金额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
生育医疗费用具体报销范围为:参保人员住院分娩(顺产、助娩产、剖宫产)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费等医疗费用。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手术医疗费(妊娠流产、引产、死胎)包括因***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终止妊娠,输卵(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等,这些都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目前,实时报销新政已经在太原市部分定点医院试点,这些医院包括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太原市太航医院、太原市人民医院、杏花岭区中心医院、太钢总院、万柏林区中心医院、中化二建集团医院、清徐县人民医院、阳曲县人民医院、娄烦县人民医院、古交市中心医院。2018年起,将在太原全市所有定点医院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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