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第一步:生育保险登记;第二步:孕前期产前检查; 第三步:孕后期产前检查(同第二步:孕前期产前检查);第四步:分娩及产后4个月内并发症(同第二步:孕前期产前检查);第五条 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申领流程;
携带材料:申领生育津贴的:①填写《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②结婚证原件;③独生子女证原件或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初婚初育证明(生育第二胎的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出院小结复印件;⑤本人的市民卡复印件(需先开通银行帐户功能)。
申领流(引)产津贴的:①填写《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②结婚证原件;③出院小结复印件或病***条复印件或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④本人的市民卡复印件(需先开通银行帐户功能)。
办理流程:女参保人员在分娩或流(引)产后一年内(分娩的需在产假结束后),携带以上材料,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手续。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本人的市民卡。生育津贴按月发放,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一、生育保险的一般规定: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二、生育保险报销需提供的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扩展资料:
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女职工,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流产的,享受下列生育保险政策:
1、生育产***: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产***,女职工生育产***为90天,剖腹产的增加15天;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生育一婴,增加产***15天;属晚育的,增加产***60天。
2、女职工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15天;怀孕2个月(含2个月)不满4月流产的,产***为30天;怀孕满4个月(含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为42天。
3、生育津贴:女职工在规定的产***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计发,其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30*享受产***天数
4、生育医疗费:生育保险如何报销需要我们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管理,不论职工在生育期间实际发生的生育费多少,报销的医疗费金额都是固定的。其定额标准为:顺产1200元,剖腹产3000元;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婴增加200元;人工流产为84元,引产为252元。
1、如果是在南京参加生育保险,在镇江生育,是要先到南京医保中心办理异地生育登记[_a***_]手续的。
2、生育后,由用人单位填写《南京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职工的《南京市民卡》、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医药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票据原件(门诊票据原件)等材料,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零星报销手续。符合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单位还要同时填写《南京市生育津贴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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