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投定投首选指数型基金,因为它较少受到人为因素干扰,只是被动的跟踪指数,在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情况下,长期定投必然获得较好收益。而主动型基金则受基金经理影响较大,且目前我国主动型基金业绩在持续性方面并不理想,往往前一年的冠军,第二年则表现不佳,更换基金经理也可能引起业绩波动,因此长期持有的话,选择指数型基金较好。若有反弹行情指数型基金当是首选。国外经验表明,从长期来看,指数基金的表现强于大多数主动型股票基金,是长期投资的首选品种之一。
颈椎病的类型和特点:
(1)颈型颈椎病是颈椎病中最轻的类型,症状为颈部酸、痛、胀及不适,病人常诉苦头颈不知放在哪儿为好。
(2)神经根型颈椎病疼痛症状是从颈部向远侧手腕部放射。
(3)脊髓型颈椎病的症状是逐渐出现手足感觉障碍及肌肉乏力,通常会突然跌倒,或全身出现“电击式反应”。
(4)动脉型颈椎病具有突发性,主要症状是眩晕。
社会医疗保险有3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补贴相结合。
商业医疗保险单位或个人自愿参加,***没有强制规定。单位或个人缴纳全部保险金,***没有补助。比如:重大疾病保险、高发重大疾病全保、住院补偿性保险、意外医疗险等等。
3种。医疗保险的种类主要分为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其中,社会医疗保险又分成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国家法律制度上强制要求我们参加的是社会医疗保险,至于商业医疗保险***没有什么强制性的规定,个人愿意购买的话可以到保险公司咨询。
医疗保险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社会医疗保险:由***或公共机构设立,通过强制缴纳保费的方式,为参保人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社会医疗保险包括国民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等。
2. 商业医疗保险:由保险公司或私营企业提供,以商业化的方式向被保险人提供医疗保障。商业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和保费会根据具体的保险合同而有所不同。
3. 补充医疗保险:也称为附加医疗保险,是在社会医疗保险或商业医疗保险基础上,为被保险人提供额外的医疗保障。补充医疗保险通常会针对社会医疗保险或商业医疗保险无法全面覆盖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充报销。
4. 家庭医疗保险:适用于一家人的医疗保险,可以涵盖主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医疗支出。
5. 临时医疗保险:一种临时提供医疗保障的保险,适用于短期需求,如旅行期间或特定活动中的医疗保障。
请注意,具体的医疗保险种类和细节可能因国家、地区和保险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保险机构或专业人士以获得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医保,分为4种类型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有工作的,正规单位会去社保部门参保登记,这种叫职工医保。一般公司缴纳8%,个人缴纳2%。没有工作的、自由职业者或者失业后的参保者,同样能参加职工医保,不过只能个人缴纳费用。
2、新农合医疗保险
没有工作,如果户口在农村,就可参加新农合,全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这种保险,个人交几十块钱每年,各级财政补助几百每年。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没有工作且户口在城镇的话,就可以参加城居医保,全称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一样,这种保险个人交几十块钱每年,各级财政补助几百每年。
4、离休干部医疗保险
这种保险比较特殊,是离休人员和革命伤残军人单独参加的离休医保,基本上全额报销。
***主导的有: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缴费标准分为3档,分别是第一档每人每年100元;第二档每人每年200元;第三档每人每年300元。参保的城乡居民还可享受***补助,补助标准最低为每人每年80元,部分区市县还根据自身财政情况、参保人员缴费档次等给予参保人员更高补助,比如,双流县的补助标准最高达160元。
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_a***_]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0万元(原为7万元),住院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20万元(原为10万元);
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住院(包括门诊特殊病)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报销比例调整为85%(原为7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调整为9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其中:住院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比例调整为80%(原为70%)】;
三、在职职工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比例调整为90%(原为70%);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外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比例调整为70%(原为50%);
四、70岁以下退休人员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调整为9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其中: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比例调整为80%(原为70%)】;
五、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和无业人员,住院(包括门诊特殊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5万元;
六、参保人员2010年5月1日前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按原规定执行,2010年5月1日后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按本规定执行;
七、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单次住院医疗费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万元(含)(原为3万元)以上且有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7万元(含)以上的,由市医保中心审核;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tbxdl.cn/post/11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