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立法首先要明确其立法原则和立法目标,然后对养老保险涉及的主要事项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
③资金筹集和记账方法,在公共养老保险中,缴费比例由***规定和调整;
④日常管理和经办组织;
⑦基金的管理;
⑧信息披露及工作程序;
⑨养老保险的争议及处理程序。
其中,养老保险争议是因养老保险的交费和支付引起的***,一般表现为由雇主拖欠交纳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数据不实、养老金支付数额不足等引起的争议,或由于受益人伪造信息冒领养老金或信息沟通不到位引起的争议等。其处理方式包括专业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和司法解决,一般不适用调解原则。
第一条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是真的,中国人保养老保险不仅品种齐全,而且各有特色,产品有人保寿险鑫利年金保险、人保寿险美好生活、丰盛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消费者可按需选择。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在投保中国人保养老保险时,首先要设置好保额,最好设置在20万元左右;然后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缴费期限,一般拉长缴费期限总共要缴纳的保费会高一些。
“人民日报点名表扬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有什么特别”?这种“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今年《***工作报告》中提出来的,是为了提高以后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提高个人养老金收益的一种补充型医疗保险。也是对没有职业年金的个人,增加一份养老金收益来源,保障。
所谓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区别于一般的市场经济商业养老保险。也就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内,没有一般商业养老保险的盈亏风险,只有盈利,没有亏损的商业养老保险。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说的简单通俗一点,就是国家承担市场经济带来的亏损,自始至终都是国家保障“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盈利,只赚不赔。
这是一种国家承担风险的商业养老保险,就是一种***性商业养老保险。既然是***性商业养老保险,每个人就只能够购买一份。
这种商业养老保险,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多个档次。国家限定了最高档次,每月一千元,一年一万二千元。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中的钱,之所以限制在最高明年一万二千元,是因为这笔钱,是不收个人所得税的。
简单的说,一个人的收入,减去个人法定支出的费用后,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种“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被纳入法定支出费用,就没有个人所得税啦!
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各个省,直辖市,公布具体实施方案。在重庆市,也找不到在什么地方购买。
增加了这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就减少了个人所得税的地税收入,对购买养老保险的人,就是一种***性待遇。
这种“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共同的地方,都是国家保障收益的***性养老保险,每个人只能够购买一份。也有不同的地方,那就是没有法定的强制性购买,是一种自由选择性购买的养老保险。
专属商业、增寿养老保险,是最近才出现的新型商业老年保险品种;
在日常生活中,老年人吃亏、上当如领教、不敢越池半步,还是静观、待时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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