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
1、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须事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三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其医药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2、出院后1个月内,凭户口簿、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有所住医院医保部门签署的身份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居民医保证(卡)、医药费发票及明细清单、出院证、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不按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不予报销。
医保异地报销条件: 1、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2、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二、医保异地报销流程: 1、费用申报单位、个人提交相关报销材料. 2、受理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的由初审人员进行费用审核、录入、结算并打印《省级单位医疗费用报销单》;不全的及时告知需补全的材料. 4、复审人员进行费用复审,打印《省级单位职工外诊、急诊结算凭证》后转入财务支付.
1、基本材料。通常情况下,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出院病情证明(包括治疗经过)、医保卡、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户口本、转院手续或证明、有效住院***等材料。
2、长期异地工作。参保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医保异地就医记录册、或单位外派证明及有关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3、长期异地居住。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有关户籍证明复印件;居住地属非户籍所在地的,提供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街道、居(村)委会出具的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在职员工在异地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需提供由单位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的原件、申请人***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受委托人***复印件。
可以。已根据深圳市医保办法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在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住院费用,可直接刷卡结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在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也可直接刷卡结算。在非联网平台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需本人先行支付,并在费用发生后一年内凭相应材料向市医保
1、异地就医进行报销的方式如下:
(1)先垫付后报销。由患者自己先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然后再携带住院证明,及相关票据等资料到参保地所在的医保局办理报销;
(2)直接结算。只要刷社保卡就可以直接结算个人负担的费用;
(3)线下备案。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等相关的材料到参保地所在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4)线上渠道。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国家医保局***等方式办理
1、线上办理
大部分地区都可以通过手机直接办理备案,比如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之后点击 “快速备案”,按照页面流程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2、柜台办理
部分地区不能网上备案,就需要去参保地社保局填表办理,一般要填两个重要信息:
备案原因:比如在外地长期居住,或者转诊住院等等;
就医医院:有些地方需要填写 1-3 家异地就医的医院名称,而有些就不用。
不管通过哪种方式备案,都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确认备案是否成功,确认备案成功后,就医时带好社保卡就可以了。
就医后如何报销?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1、申请,先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提出异地就医申请,领取一式三份审批表,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的医保办盖章;
2、送参保地医保中心备案,凭结算票据、每日清单等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参保人员急诊、[_a***_]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依据《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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