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养老保险又叫年金,分为企业单位的企业年金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两种,作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补充,提升晚年保障。
补充养老保险个人无法自主缴纳,需要由用人单位出面办理,并且由单位和个人协商自愿参保,共同缴费,单位和个人合计缴费比例不超过个人月收入的12%。
补充保险指的是养老保险的补充保险,居民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并行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居民可以按照补充养老保险的档次缴费,每一个档次***都会有补贴,居民缴费满15年之后每个月可以领取到一定额度的养老金,这样做能够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
企业给职工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应该不属于企业提供的应付职工薪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是指参保人欠缴养老保险费,社保局补收欠缴费。 (例如:参保人6月应缴纳养老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金额不足而未缴,参保人7月存入一笔资金,社保局在7月扣缴养老保险费时,就会扣缴6月未缴金额)
补充养老保险是在职职工社保的补充,灵活就业保险是灵活就业者唯一的社保。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企业在国家统一制订的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在履行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之后,专门为本企业职工建立的附加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在我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处于第二层次,是企业对国家为企业职工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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