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综合改革自去年9月19日起开始施行,新条款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
车损险:自己的车辆受损可赔,但不包括发动机进水,车轮,玻璃单独受损等
涉水险:涉水险是一种新衍生的车险险种,这个险种主要是指车主为发动机购买的附加险。它主要是保障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可给予赔偿,但是如果被水淹后车主还强行启动发动机而造成了损害,那么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自燃险:因线路老化等原因造成的的起火,不赔因外界原因导致的仅造成线路损失的。
通常情况下,我们家庭用车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主要要购买交强险车损险,不计免赔险,座位险,还有第三者,只要我们购买了上述保险,基本上对于我们驾车出现意外情况都会有保障。
⑴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①碰撞、倾覆、坠落;
②火灾、爆炸、自燃;
③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④暴风、龙卷风;
⑤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⑥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⑦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车险改革后,车损险主险条款增加了7个方面的保险责任,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急免***、指定修理厂、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均在理赔范围内。
另外,银保监会还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纳入主险,大大提高车损险的保障范围,并鼓励报喜那公司开展增值服务。
车损险包含涉水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盗抢险,玻璃险,不计免赔险,自燃险,指定修理厂险。另外三者险,司机乘客座位险,车身划痕险这些还有自己单独购买。这个条款全国保险公司都一样,是从去年2020年9月19号费改之前开始的。全国性统一。
车辆损失险保险责任范围:
(1)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① 碰撞、倾覆、坠落;② 火灾、爆炸、自燃;③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④ 暴风、龙卷风;⑤ 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⑥ 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⑦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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