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2021年1至2月申报的缴费工资,按新的上、下限进行封控,低于3828元的以3828元作为缴费基数,高于19136元的以19136元作为缴费基数。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养老缴费基数一般指“养老保险基数”,该基数指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计算现在应当交纳养老保险费比例的基数。这个基数主要与本人的工资基数有关,与未来的养老金数额、与社会平均工资一般无关。
也就是你在选择养老保险基数缴费的时候,每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都要等到12月份养老保险截止了,会把你缴纳的养老保险的基数合并在一起,这样该进养老统筹账户的,要进养老统筹账户,改进个人账户的都要尽个人账户。
所以如果你选择养老保险基数缴费越高,,个人账户的钱越多,那么你退休了以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所以养老保险交费基数的和就是你缴纳养老保险。技术合并在一起,到时候给你计算养老金的。
一、2020年自治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为78372元(6531元/月)。
二、2021年自治区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681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593元/月。
三、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度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如下: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由3235元/月调整为3681元/月。原缴费金额计算为:3235元/月×20%=647元/月,调整为3681元/月×20%=736.2元/月,月补缴差额为736.2元/月-647元/月=89.2元/月。2021年1-10月需补缴差额为89.2元/月×10个月=892元。11月要缴纳11月当月费用736.2元和前10个月的差额892元共计1628.2元。
四、补缴2020年度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在2021年自治区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于2021年12月25日前进行补缴,但不得补缴2020年度以前的社会保险费。
五、为方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数调整工作顺利开展、高效推进,2021年初已递交过书面基数稽核资料的单位中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3681元的,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调整为3681元,不再重复递交书面稽核资料;个人月缴费基数按上限申报的,需重新递交书面材料,按19593元/月缴费,进行基数。
缴费基数为辽宁省全口径与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200%、300%以及2019年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下限这八个档次。
档次一(60%):辽宁省全口径与平均工资为5238元,月缴费基数为3143元,月缴费金额为628.6元。
档次二(70%):辽宁省全口径与平均工资为5238元,月缴费基数为3667元,月缴费金额为733.4元。
档次三(80%):辽宁省全口径与平均工资为5238元,月缴费基数为4190元,月缴费金额为838元。
档次四(90%):辽宁省全口径与平均工资为5238元,月缴费基数为4714元,月缴费金额为942.8元。
档次五(100%):辽宁省全口径与平均工资为5238元,月缴费基数为5238元,月缴费金额为1047.6元。
档次六(200%):辽宁省全口径与平均工资为5238元,月缴费基数为10476元,月缴费金额为2095.2元。
档次七(300%):辽宁省全口径与平均工资为5238元,月缴费基数为15714元,月缴费金额为3142.8元。
档次八(2019年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下限):辽宁省全口径与平均工资为4801元,月缴费基数为2881元,月缴费金额为57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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